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1600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保山、法治保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3.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禁毒人民战争、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4.协调指导督促边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跨境犯罪工作合力,强化边境管控,维稳边境安全。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政法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调市委、市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市委、市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督查工作。代管市法学会。
10.完成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市委政法委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属行政部门全额财政拨款。市委政法委内设11个机构: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科、边境工作指导协调科、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禁毒指导协调科、反邪教协调科、执法监督室、新闻宣传科和政治部(队伍建设科)、机关党总支。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保山市法学会列为群团机构,由市委政法委代管。
2.保山市政法网络信息中心为市委政法委所属的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保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市委政法委所属的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全市政法机关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防范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为重点,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创建、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平安保山、法治保山建设,持续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重点谋划好以下工作:一是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教育引导全体政法干警不断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把平安保山建设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明确目标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方法手段,丰富载体抓手,夯实组织保障,在新时期新起点全面开启平安保山建设新征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三是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保山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四是按照为期三年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确保2022年通过省委政法委和中央政法委验收。五是全面梳理总结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可长期坚持的制度机制,确保禁毒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为打赢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奠定坚实基础。六是加快推进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二期工程建设,打造“智慧边境”,不断提高边境管控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全力防范和应对境外疫情输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150,2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150,200.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150,200.00元,较上年增加2,124,100.00元,增长16.31%。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421,100.00元;项目经费增加703,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150,2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15,150,2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150,200.00元(本级财力15,150,200.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150,200.00元,较上年增加2,124,100.00元,增长16.31%。其中:本年收入15,150,200.00元,较上年增加2,124,100.00元,增长16.31%;上年结转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150,200.00元,较上年增加2,124,100.00元,增长16.3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16.31%。
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421,100.00元;项目经费增加703,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150,2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150,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57,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1,100.00元,增长21.41%,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导致人员工资薪酬增加;项目支出7,093,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3,000.00元,增长11.00%,主要是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增加703,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38,000.00元,主要为公务接待费、体检费、劳务费。
2.20103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90,000.00元,主要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社区禁毒、康复平台建设及禁毒宣传、预防等经费和保山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工作经费。
3.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5,659,300.00元,主要为行政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
4.2013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73,000.00元,主要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和网络运维经费等。
5.20131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896,100.00元,主要为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支出。
6.2013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0,000.00元,主要为2021年市级见义勇为奖励专项资金。
7.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600.00元,主要为退休公用经费。
8.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2,100.00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3.40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10.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0,400.00元,主要为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11.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3,700.00元,主要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6,605,500.00元,明细如下:基本工资2,010,900.00元、津贴补贴2,758,200.00元、奖金318,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2,1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3,7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3,7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900.00元、医疗费76,500.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123,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500.00元:办公费159,400.00元、印刷费40,000.00元、水费25,000.00元、电费35,000.00元、邮电费85,000.00元、差旅费166,200.00元、维修(护)费40,000.00元、会议费30,000.00元、培训费4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劳务费48,000.00元、工会经费150,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98,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3,600.00元;项目支出5,673,000.00元:办公费811,300.00元、印刷费460,000.00元、水费50,000.00元、电费30,000.00元、邮电费70,000.00元、差旅费250,000.00元、会议费142,000.00元、培训费348,000.00元、公务接待费80,000.00元、委托业务费2,720,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86,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5,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1,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元:退休大病医疗1,200.00元;项目支出1,170,000元:2021年市级见义勇为奖励专项资金30,000.00元,社区禁毒、康复平台建设生活补助1,140,000.00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00,000.00元,明细如下:办公设备购置100,000.00元。
5.资本性支出150,000.00元,明细如下:办公设备购置150,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主要是2022年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3次,共计接待360人次。主要是我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坚持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或是持平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00.00元,较上年增加少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3,696,300.00元,分别为: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1,696,300.00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市级综治中心通过整合本级综治资源,形成有机整体,提升综治中心的实战能力,并协调相关部门,通过派员进驻或网络可视化办公等形式共同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社会治安相关公共管理服务。加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保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省排列前茅。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召开综治维稳工作会议、法学会会议>=10次、全市调处矛盾纠纷>=120次、安全感满意度宣传>=2次、干部培训班>=2期、“三同步”培训>=1期;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参加培训率>=90%;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及时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95%、对有社会稳定存在隐患的提前介入,使之消灭在萌芽状态;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保山市辖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95%。
2.保山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工作经费2,000,000.00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保山市对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提出更高要求、更严标准,实现“民族安定团结、其中安居乐业、社会安稳有序”。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召开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工作推进会、现场推进会、业务培训会等会议>=5次、委托第三方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创建98项工作指标逐项推进>=98项、创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打造=1个;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围绕中央验收98项工作指标,做到基本达标=基本达标;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2022年,市域社会治理机制体制健全、运行顺畅,重点推进项目取得实效;综治中心、“雪亮工程”、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等基础设施基本建成运行;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和智治支撑作用发挥明显<=2022年12月31 日;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为进一步提升保山招商营商环境提供有利条件=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治理体系全面优化,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治理成效明显=100%;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创建=100%;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科技支撑”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我市平安建设的满意度>=96%。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50,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3,700.00元,增长27.60%,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单位办公费、公务交通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3,376,930.41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3,357,754.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176.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9,724.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9,72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