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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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省委政法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单位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政策的工作措施。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互相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6.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与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和推动政法、综合治理和平安与法治建设战线的调研和宣传工作,积极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改革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检查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
9.指导下级政法委的工作。
10.办理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的职能,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整体提升,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体干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深化对敌斗争,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积极做好“12·23”专案庭审等重大敏感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有效防范负面炒作。
三是抓实强边固防,坚决守护好神圣国土。严格落实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工作机制,全面实施边境线“五级段长制”,加快推进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严打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保山当面境外8家赌场全部关闭,打击走私、打击跨境赌博部厅目标案件申报认定数均位居全省第一。
四是锤炼政治担当,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抓实抓牢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突出案件线索办理,深化思想发动,抓好3轮全覆盖自查填报;突出标本兼治,排查整治各类顽瘴痼疾,研究出台各类制度机制;突出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教育整顿质效。
五是统筹发展与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法治保山。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启动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全力抓好命案防控工作,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市安全稳定局面持续巩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连续四年保持全省第一。腾冲市委政法委被表彰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
六是增强大局意识,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保山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信访安保维稳工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七是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政法委机关表率作用。扎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着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8,471,620.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71,620.1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285,185.95元,下降72.46%,主要原因为减少了“雪亮工程”款20,980,000.00元和部分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8,471,620.13元。其中:基本支出7,841,620.13元,占总支出的92.56%;项目支出630,000.00元,占总支出的7.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285,185.95元,下降72.64%,主要原因为减少了“雪亮工程”款20,980,000.00元和部分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41,620.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785.95元,下降2.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了部分行政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01,371.63元,占基本支出的85.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0,248.50元,占基本支出的14.54%,人均支出23,755.1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137,400.00元,下降96.64%,主要原因为“雪亮工程”项目已于2020年12月份完工,减少了该部分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市公交公司遗留问题补助50万元,用于春节慰问政法单位及干警10万元,市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奖励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1,620.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285,185.95元,下降72.64%,主要原因为减少了“雪亮工程”款20,980,000.00元和部分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56,95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156,786.58元;事业运行470,170.7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4,92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3,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3,915.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414.3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2,151.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34,671.57元;事业单位医疗37,479.8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5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7,582.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490.04元,完成预算的68.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9,750.04元,完成预算的7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740.00元,完成预算的60.7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公务出行多为公务用车平台租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预算减少20,249.96元,下降22.50%;二是2021年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比预算减少39,260.00元,下降39.26%。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0,261.20元,增长18.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174.80元,下降10.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436.00元,增长88.0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接待中央督导组、省指导组,以及其他州(市)来保交流学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750.04元,占53.45%;公务接待费支出60,740.00元,占46.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750.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9,750.0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强边固防、综治维稳、挂钩村帮扶、禁毒指导、基层调研所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7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7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雪亮工程”验收审计、强边固防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0,248.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4,229.58元,增长30.16%,主要原因为2021年9月新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其中公开招聘3人,公开遴选5人,考核调动4人,增加了部分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9,683.30元,印刷费16,806.99元,水费10,000.00元,电费18,193.01元,邮电费40,000.00,差旅费50,543.20元,维修(护)费30,000.00元,会议费30,000.00元,培训费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劳务费48,000.00元,工会经费8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92,0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6,17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3,530,548.61元,其中,流动资产1,953,107.26元,固定资产1,577,441.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0,072.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1,812.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530,548.61 | 1,953,107.26 | 1,577,441.35 | 0.00 | 283,725.50 | 0.00 | 1,293,715.85 | 0.00 | 0.00 | 0.00 | 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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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0,768.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6,768.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