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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政法系统 电子政务经费项目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7-09    作者:办公室    来源:    浏览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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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在省委政法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保山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按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的总要求,深化平安保山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市委政法委按照通知要求开展2020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一是成立2020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二是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2020年财政支出的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编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四是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209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98万元。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项目经费2098万元。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工作,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的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100%

招标阶段工程量100%完成,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互联网已开始应用,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效益指标完成100%

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

3. 满意度指标完成100%

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率97.23%,执法满意率96.61%,位列全省第一。至此,保山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已连续3年蝉联全省第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和谐稳定。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全市政法工作需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统筹推进平安保山建设、法治保山建设、政法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委财务规定规范项目经费支出,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政法系统电子政务项目经费使用取得一定成绩,同时也有不足之处,下一步,我委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平安保山建设整体水平。一是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费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努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增强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二是加大跟踪管理力度,督促项目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强化实施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中共保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625